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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15:46:39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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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2


关于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加 Y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要求,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增加西部利得中
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 Y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本基金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937),本基金增加 Y 类份
额后,本基金将设置三类基金份额:

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原有 A、C 份额不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变。

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在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之外选择申购本基金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专用份额,故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本基金的Y 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赎回、收益分配等款项届时将自动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进行领取。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管理费、托管费与销售服务费

(一)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保持不变。

(二)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
提;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三)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三、本基金 Y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公开销售相关安排等事项以及相关规则均由
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因增设 Y 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系根据《暂行规定》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余修订均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均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 则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
务,规范基金运作。 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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