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7
关于中银添盛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
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起,降低中银
添盛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并相应修订《中银添盛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和《中银添盛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监管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低基金管理费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调整前,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
计提”,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
提”。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
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项下“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的修改: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 ”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 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支付日期顺延。 ”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
了相应修订。 修改内容如下:
“第十一条 基金费用”中“11.2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的
修改: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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