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稳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5
国寿安保稳丰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 保稳丰6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20年3月 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稳丰6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50号)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本基金持有的同业存
单,其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 ;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股票退市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 开放申购, 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 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
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 6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5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19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3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53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4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55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60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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