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9
关于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
29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鹏华优质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
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9205),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60%。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5%
30天≤Y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
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