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3
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0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恒茂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94 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 39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且本基金不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可通过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来实现本基金的流动性,但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开通申购赎回。本基金在开放期结束后进入下一封闭运作期,如投资者在开放期不赎回基金份额,则需持有本基金至下一封闭期结束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赎回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范围为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 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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