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度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9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沪深 300 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3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8,649,753.7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
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
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沪深 300 指数作为
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本面
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
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
差不超过 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
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
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
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
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沪深 300 增强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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