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18 07:06: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关于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8
月18日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1 009208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C

自2023年8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
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以上券商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s://www.guosen.com.cn/gs/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