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0-26 07:18: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新增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6

关于新增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植信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 )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0月26日起,植信
基金将新增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165310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A

009208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C

一、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80-2123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http://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植信基金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
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