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0
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10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10号文注册,基金 合同于2020年7月17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当基金所投资的股指期货主要被用来套期保值时, 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主要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 风险。同时在股指期货投资过程中还面对卖空风险(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 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下跑不赢普通股票型基金的风险,同时有可 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股票型基金蒙受更大损失)、杠杆风 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 波动)、平仓风险(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基金财产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 平仓合约平仓)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
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具 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且不存在通过一致 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但因其他投资者赎回使得单一投资者 持有份额集中度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产品名称及证监会要求的相关事项进行更 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6月2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7月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4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2
九、基金的投资......55
十、基金的业绩......67
十一、基金的财产......7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6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7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1
十七、风险揭示......8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2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3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9
二十四、备查文件......139……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