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增加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购、赎回 是否开通定投 是否开通转换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1)
A 类:009186 是 否 是
C 类:009187 是 否 是
天弘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2) A 类:010654 是 是 是
C 类:010655 是 是 是
注: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请以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为准。
2、本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成立,目前尚未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