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运作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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