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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2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
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2年10月22日
起,至2022年11月1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在本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2年10月21日,本基金总份额为16,499,556.35份;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共计8,423,537.16份,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05%,达到本次大会有效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有关事项
的议案》(下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8,423,537.1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
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
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充分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考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不列入基金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已于2022年10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 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2022年11月21日的计票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获
得通过, 本次大会决议自2022年11月21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2022年11月21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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