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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2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行E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协商一致,自2022年9月
28日起,本公司新增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
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的费率优惠活
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3531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381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382
浙商智多宝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568
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148
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149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181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182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
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
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
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
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
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
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
为T+2日后(包括该日)。
5.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
申请。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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