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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21 00:02:58 股吧网页版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20

  浙商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浙商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20】310 号文《关于准予浙

商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以开放方式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

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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