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5 00:03:24 股吧网页版
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4

  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成立时间: 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