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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6 10:08: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关于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成立。根据《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
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日终出现
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摩根基金管理
(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摩根锦程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00916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 5 年,本基金不接受持
有未满 5 年的份额的赎回申请,仅在该笔份额持有满 5 年后在每个工作日开放办理其赎回业务。

对于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投资者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满 5 年的对
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对于本基金申购的投资者份额,自该笔份额申购确认之日满 5 年的对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后的对应日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 若截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三、风险提示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暂停本
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
定办理。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3 年 4 月 29 日将为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 年 4 月 30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
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如出现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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