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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1 09:04:15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策略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国寿安保策略优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策略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0年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策略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号)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个月,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4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4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4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5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5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7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3
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9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9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97

第一部分 绪言

《国寿安保策略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国寿安保策略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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