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20 00:01:05 股吧网页版
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9

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19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22
四、清算与交割................................................................................................28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9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30
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重要提示】
1、 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
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20】
326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
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
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
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
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
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
币。
11、 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12、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
得撤销。
13、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15、 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
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
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
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18、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