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30 09:19:21 股吧网页版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3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 年1月2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了公开披 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2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竞争力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 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量赎回或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 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 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 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 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 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 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 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 险。

本基金在募集成立时(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运作过程中,单一 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 外)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