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0
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关于准予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825 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运作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A,基金代码: 009126,收取认(申)购费
基金简称: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C,基金代码: 009127,不收取认(申)购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
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
单一投资者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 50%,且不
得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
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 本公告仅对“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
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
读“嘉实基础产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