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0 07:20:14 股吧网页版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现将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17:00止。2024年6月19日,在本基金基

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

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

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

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

35,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兴中证消费5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证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