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08 07:57:21 股吧网页版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2023年度第2次分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8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份额 2023 年度第 2 次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1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4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08 月 0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 A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109 00911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68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866,968.92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147 -
注:根据《博远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博远增益纯债债券 C 不进行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08 月 0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08 月 0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08 月 1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博远增益纯债债券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 2023 年
08 月 09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23 年 08 月 11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所在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所在销售机构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可致电基金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 0755-29395858 人工坐席或登录公司网站 http://www.boyuanfunds.com 核对自己的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机构记录为准。若经核对,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所在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红利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 2 元时,本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755-29395858,或登录公司网站
http://www.boyuanfunds.com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