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09:01:24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10月11日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4 年 10 月 11 日因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 2023 年岁末及 2024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 2023 年底及 2024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由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
起恢复上述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基金列表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暂停办理的业务

A 类:015303 鹏扬丰融价值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C 类:015304 投资基金

A 类:009102 鹏扬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9103 申购、赎回、转换、

A 类:015217 鹏扬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C 类:015218

A 类:013461 鹏扬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13462

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的不便。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pyamc.com 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968-6688,了解或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