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7
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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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44 号文准
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所得本基金基金份额最
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相应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所对应的
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
期;如该对应日期在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投资人在本基金发售阶段提交认购申请后所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起始日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投资人在本基金开放日提交申购/转换转入
申请后所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其申购/转换转入申请获得本基
金管理人确认之日。
投资人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
在每份基金份额(红利再投份额除外)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份额除外)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
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
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
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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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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