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6月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南方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 年 6 月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09060
C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 年 2 月 18 日
基金经理 解锐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年 7 月 5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其他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立足价值投资理念深入研究筛选,在力
投资目标 求对沪深 3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主动投资基本面优秀、
估值合理的个股的方式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
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投资范围 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本基金通过指数复制和主动选股相结合的策略,追求接近或超过标的指
数的业绩表现。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
例为基金资产的 90%-95%,其中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主要投资策略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除因分红或基金持有人赎回或申购
等原因,本基金将保持相对固定的股票投资比例。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基
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
构建本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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