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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8 09:40:33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4 月 25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56 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
予注册,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项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第 1 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但因目前本基金存续规模较小,且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唯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3 月
8 日,自 2023 年 3 月 9 日(含)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3 月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0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17 日

报告期末(2023 年 3 月

10,000,000.00 份

8 日)基金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实现超越

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

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

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

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

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

投资策略

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

资目标。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

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

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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