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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7
关于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3月27日起对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托管费率
本基金托管费率由原0.10%调整至0.05%,对《基金合同》中的“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如下内容进行修改:
原“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调整托管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因本基金调整托管费率事宜对《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披露修改后的《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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