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6
关于浦银安盛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款和赎回款交收时间并修订托管协议相应条款的公告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浦银安盛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起对浦银安盛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款和赎回款
的交收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对《托管协议》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申购款和赎回款交收时间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 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申购资金 T 2 日内交收,赎回资金 T 3 日内交收。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托管协议》,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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