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03 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
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成立
并正式运作。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据基
金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
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0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24 年 11 月 19日)
19,805,082.48 份
基金份额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
混合 A 有期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027 009028
报告期末(2024 年 11 月 19日)
18,109,728.05 份 1,695,354.43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目标
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
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
投资策略
资机会。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
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恒生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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