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10 07:37:53 股吧网页版
西部利得聚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0

西部利得聚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9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告依据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开债 A 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开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018 00901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西部利得聚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
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含)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含),
其中 2021 年 9 月 27 日(含)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含)投资者可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2021
年 9 月 27 日(含)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投资者可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本次开放期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次日)起至 18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前一日(含
该日)为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含申购费),已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