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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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睿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泓德睿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1 月21 日证监许可
[2020]186号文准予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O年3月6日,通过各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营业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等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
调整。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
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
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官方微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及微信平台目前仅对
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各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0、本基金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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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11、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基金
账户,具体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
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
的登记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
限制。
13、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
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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