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2533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3 年,基金份
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
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
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募集......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9
九、基金的投资......41
十、投资组合报告......51
十一、基金的业绩......56
十二、基金的财产......57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5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2
十八、风险揭示......78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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