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6
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调整申购
金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募集成立。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
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起调整本基金费率及申购金额。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
《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进行相应修订。
一、 调整基金费率的具体内容
管理费率: 调整前年费率 0.30%, 调整后年费率 0.20%。
二、调整申购金额的方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本次调整后, 单
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
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基金管理人决定
对《基金合同》的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主要修改条款如下: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 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
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 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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