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89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8,223,159.59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不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
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精神,确定可投资的
行业范围。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以权益性资产为主要配
置,同时结合资金面情况、市场情绪面因素,适当进行短期的战术避
险选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
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
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
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
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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