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4
华泰紫金月月购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月月购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416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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