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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07 07:14: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大成惠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7

关于大成惠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惠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惠兴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9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惠
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大成惠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一年,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一年后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结束之日相应顺延。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第一个封闭期结束
后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第二个封闭期为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第二个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以及本基金的总份额限制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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