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1 09:04:33 股吧网页版
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1


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基金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92 号文变更注册而来,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五年的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五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为积极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为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产品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积极的基金。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中枢为 70%,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 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 75%),下浮不超过 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 60%)。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规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
中加基金公司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您在购买本产品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您还需了解,基金的投资方式分为一次性投资和定期定额投资。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一) 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