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9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
同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先锐混合 A 519937,长信先锐混合 C 008918)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率由 0.7%年费率调整为 0.5%年费率,拟将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由 0.6%下调至 0.5%。
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费用与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税收 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 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用计提方法、 H=E×0.7%÷当年天数 H=E×0.5%÷当年天数
计提标准和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临时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E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
资产净值 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的此次修改为降低管理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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