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12月15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5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2月31日证监许可【2019】3009号文予以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此外,本基金作为 ETF 联接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联接基金风险、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 ETF 业绩差异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为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因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中证浙江
国资创新发展 ETF 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
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
中风险品种。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
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编制日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九、基金的投资......75
十、基金的财产......8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82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8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91
十六、风险揭示......98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4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5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5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6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7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8
二十三、备查文件...... 108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66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89
一、绪言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