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2 07:27:23 股吧网页版
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2


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鼎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889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 月 5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1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86,005,813.8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7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 月 1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将按 2024 年 1 月 15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并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 年 1 月 17 日起投资者可以
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