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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0 00:01:14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09

   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国联安增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
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2月4日证监许可[2019]2691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基金代码为: 008882(A类基金份额), 008883(C类基金份额)。
5. 本基金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
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
境外法人。
7. 本基金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8.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
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
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
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
9.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柜台和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10.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
11.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
理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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