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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8 09:56:18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8

国联安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国联安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0 号文)注册,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规
模为 275,130,105.8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即 2023 年 2 月 21 日起,本基金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丁瑶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林晓东、钱璐;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为蒋燕华、孔令曼;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安冬、陆奇。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中债 1-3 年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8879

交易代码 0088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20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 年 2 2,633,152.22 份

月 20 日)基金份额总额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投资目标 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
债券在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
数化投资组合。

当成份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
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备选成份
债券为主,并辅以非成份债券等金融工具来构建替代组合
进行跟踪复制。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评估投资组合整体以及各层级债券与
标的指数的偏离情况,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
组合总体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并控制跟踪误差。

当发生较大的申购赎回、组合中债券派息、债券到期以及
市场波动剧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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