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2-05-18
国联安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17日证监许可[2019]285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价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1)选样方法
1)债券种类
政策性银行债
2)上市地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3)托管余额/发行量
上市1年内的债券:发行量无限制
上市1年及以上的债券:发行量大于或等于200亿元
4)债券剩余期限
0.5年-3年(包含0.5和3年)
5)债券币种
人民币
6)付息方式
附息式固定利率
7)上市期限
上市7年内
8)含权债
不包含含权债
9)价源
以中债估值为参考(价格偏离度参数为0.1%),优先选取合理的最优双边报价中间价,若无则取合理的银行间市场加权平均结算价,再无则直接采用中债估值价格。
(2)指数计算
1)基准日
2011年12月31日,基点值为100
2)指数计算频率
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计算
3)计算公式
财富指标值计算公式、全价指标值计算公式、净价指标值计算公式请见指数编制机构发布的编制方案。
(3)待偿期分段子指数
不包含
(4)指数调整
成分券原则上每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日调整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券信息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www.chinabond.com.cn。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及合规性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以及投资集中度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该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0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重要提示......1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