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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3 00:02:15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2

   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15日证监许可[2019]2344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
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 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基金代码为: 008878。
5. 本基金自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
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目前,本基金不向个
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
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
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7.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
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
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
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8.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
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
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
9.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机构基金认购金额
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10.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
11.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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