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恒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关于大成恒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恒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5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恒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
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4年12月1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
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4年12月19日
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