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9
人保鑫选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人保鑫选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88 号
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人保鑫选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
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光大证券等代
销机构。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 1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
请金额(即确认的有效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10 亿元,基金管理人
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
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认购该类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
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结果以本基金等级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限制。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发行期内本公司、本公司
直销中心及网站和本公司授权的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8、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
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
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
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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