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4
关于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1、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管理办法》、《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瑞鑫一 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触发基金合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同终止事由,且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
公司” )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1年10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月13日。本基金将于2021年10月14日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现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4)制作清算报告;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基金代码: 008824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7日 4、清算费用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 《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民生加银瑞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
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瑞鑫一年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内,在每个开放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
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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