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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4 00:02:26 股吧网页版
汇安恒鑫12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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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恒鑫 12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
2
目 录
重要提示 .................................................................... 3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7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10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2
四、清算与交割 ............................................................. 14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5
六、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6
3
重要提示
1.汇安恒鑫 12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57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
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9月15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
节假日)通过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
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
资金提供方、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
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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