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8
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19 年 7 月 2 日《关于准予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192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红塔红土盛
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连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2021 年 8 月 27 日的计票结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平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8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9 日
最后运作日(2021-8-30)基 22,254,736.49 份
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及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
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研究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
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力争
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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