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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锦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7

鑫元锦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1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鑫元锦利定期开放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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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锦利定期开放
交易代码 0088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0,031,500.2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
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
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债
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
决定其配置比例。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
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
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鑫元锦利定期开放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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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7 月 1 日 - 2021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724,442.21
2.本期利润 7,252,442.2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8,724,607.7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59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6% 0.03% 1.87% 0.07% -0.51% -0.04%
过去六个月 2.93% 0.03% 3.21% 0.05% -0.28% -0.02%
过去一年 4.87% 0.03% 5.58% 0.05% -0.71%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62% 0.04% 7.09% 0.08% -2.47%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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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郭卉
本基金的
基 金 经
理。
2020 年 2 月
4 日 - 11 年
学历:经济学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
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 2010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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